2020-06-08 13:34:14 来源: 河东区人民政府
(三)加分细则
有2年以上社区(含城市社区、村改居社区、农村社区)工作经验,持镇街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2分;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加分,不累计加分。具有笔试成绩加分资格的考生请于报名时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在街道有关办公室现场认定。
(四)资格审查
本次考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考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全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考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报名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不再取消或调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一)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满分100分。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待本场次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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