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8 11:15:10 来源: 宁人才网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和公示后顺次补录。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录
当年度镇(乡)、街道出现用人不足时,可根据缺额情况对应在海曙区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和2020年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进行选录,选录为双向自愿选择,由各镇(乡)、街道自行组织,报上级部门备案。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和海曙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80/index.html)、海曙党建网(http://www.hszg.gov.cn/)查询。
网络报名事宜咨询人才网李老师:83867529、87861637。岗位具体问题可在资格复审时向报考单位当面咨询。本简章及本次招考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海曙区民政局和海曙区委组织部。
附件3《2020年海曙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20年6月8日
原标题:2020年海曙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04659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