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5 10:44:19 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考费为70元(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
3.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9时—2020年6月14日17时。
4.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2019年毕业生凭其毕业证;2020年毕业生凭其学生证,以上三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在2020年6月24日- 6月26日到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减免费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考生支付渠道自动将报考费退回报考人员。对于考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开考比例
1.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6月18日9时—2020年6月21日9时。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试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二)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本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报考人员考前14天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凭绿色健康码,带口罩进入考场,发热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2020 年6月21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4个少数民族的报考者在考试成绩上加2.5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六)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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