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14:55:29 来源: 永年人社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城区和谐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永年区城区共设置社区18个,每个社区配备工作人员5名,共需选聘社区工作者90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社区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永年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或通过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的退役军人;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6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工作人员A(18名)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②中共党员;③男性。
2、工作人员B(18名)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②中共党员;③女性。
3、工作人员C(18名)①中共党员;②退役军人(含企业费)。
4、工作人员D(18名)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②男性。
5、工作人员E(18名)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女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永年区在编教师和医技人员;
5、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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