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14:01:24 来源: 故城县人民政府
基层民政工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兜底性基础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残疾人福利政策,切实保障留守、困境儿童基本权益。根据省民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冀民[2017]121号)和市民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水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民[2018]33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5名(①13个乡镇和8个社区各1人,共21人;②县敬老院服务人员4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衡水颐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故城县民政局
三、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选用劳务派遣制,委托衡水颐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五、招聘条件
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事业。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②敬老院服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②敬老院服务人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5.具有故城县户籍。
6.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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