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10:27:12 来源: 沂南县人民政府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月基础工资1800元,月考核奖300元,缴纳三险一金。
九、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聘用后不服从街道管理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街道办事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界湖街道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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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5日
原标题:沂南县界湖街道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nan.gov.cn/info/2481/701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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