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5 16:49:12 来源: 繁峙县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4]39号)、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民发[2014]44号)、市民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忻市民发[2018]48号)等精神,切实解决我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短缺问题,提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择优招聘相关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
三、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43人,其中:县民政局14人,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19人、各福利服务机构10人。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各福利服务机构辅助管理人员,乡镇、居民事务中心社会救助专职人员。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户口/生源:繁峙县户口和生源。
(四)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五)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5年5月以后出生)。
(六)性别要求:不限。
(七)个人状况: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八)其他要求:热爱社会救助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按岗报名,按分录取。报名费:100元/人。不接受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
(二)报名地点:繁峙县政务大厅一楼。
(三)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9:00—2020年5月2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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