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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漳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40人公告(2)

2020-05-21 15:48:03 来源: 福建省民政厅

诏安县民政局 联系人:郭锡忠 电话:0596-3335801

东山县民政局 联系人:杨英武 电话:0596-5839336

平和县民政局 联系人:卢艺蓉 电话:0596-7033786

南靖县民政局 联系人:吴江兴 电话:0596-6033930

华安县民政局 联系人:黄凤春 电话:0596-7361585

4.报名填表:报名前可登录“福建民政”门户网站、福建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和漳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zzhr.com)、漳州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mzj.zhangzhou.gov.cn/),下载并填写《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5.报名者需持以下材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3)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

(4)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往届高校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无须高校签署意见)报名。

(5)获得各类院校(含系)以上的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

(6)所在党委有关政治面貌的材料。

(7)贫困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公章的本人家庭《扶贫手册》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还需提供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未按要求在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不属于困难状况。

(8)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注:报名时,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核实后,相关单位留存复印件。)

6.报名须知: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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