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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嘉兴海宁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5人公告(3)

2020-05-21 14:55:22 来源: 海宁市人才网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 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无关。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7288527、0573-87289093、13758084410。监督电话:8728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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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docx

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

2020年05月20日

原标题:海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article/artv?ai=8134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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