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16:04:56 来源: 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14日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设置一门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具体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小组,聘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人员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征求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或有反映违纪、违法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秦安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聘用管理。
1.应聘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进行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人社局与兴国镇共同进行考核,试用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安置到相关社区工作;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2.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县人社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招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如招聘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实行招聘期间有关制度,解聘人员直接进入人才市场或自谋职业。
3.在不影响社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社区工作者可自主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各类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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