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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海淀马连洼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23人公告(3)

2020-05-20 15:27:38 来源: 公招网

4、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20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海淀区马连洼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8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当天,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查询个人“健康宝”和当天体温,如若不符合要求,立即劝返,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将由马连洼街道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政审及体检

马连洼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当天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查询个人“健康宝”和当天体温,如若不符合要求,立即劝返,取消体检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体检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6、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马连洼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

四、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区委社会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定)》的通知(海社委发〔2018〕5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五、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马连洼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马连洼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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