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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梅州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6人公告(4)

2020-05-19 11:20:24 来源: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官网

五、政审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面试主评分高低排序)的报考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参加政审考察。

(二)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参加政审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凡提供虚假政审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或未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聘期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如在合同期内参加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并当选为社区“两委”干部,则正式成为社区干部,所签订的聘用合同终止,不再履行。工作出色者,可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三)试用期2个月,工资2300元/月(实领)。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转正后工资约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以及享受相应的节假日慰问补助。

(四)有充足的个人职业提升空间,符合条件要求者可享受公务员、事业编制考试相关政策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自愿放弃的人员;

2.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的人员。

(三)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316268;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原标题: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招聘16名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eijiang.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2022371.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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