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5 14:57:41 来源: 浔阳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落实“尊崇工作法”,增强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力量,实现改善社区干部结构、增强社区专职工作队伍和改善社区年龄、男女性别比例,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拟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男性退役军人共72名。
三、报考条件
1.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心退役军人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退役军人法规,有从军经历和军人情怀,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5.计生、综治、意识形态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6.具备服务基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以及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7.具有浔阳区、经开区户籍的退役军人。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曾受过重大处理,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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