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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乌兰察布集宁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什么时候发布?(4)

2020-05-14 15:21:35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等,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人员,待遇参照目前集宁区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按照缴费比例缴纳单位应承担的部分,本人缴纳个人承担的部分。

4.聘用人员合同期内,档案交由集宁区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保管,不得参加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国家和省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统一招录考试除外),如有违反合同约定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并被录用的,将不予提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wulanchabu.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次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集宁区的任何招聘考试。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474-8212067(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474-815096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0474-8188507(区纪检信访室)

4.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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