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14:45:15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大沙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主管1名、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6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或处理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环卫主管
(1)广州市黄埔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环卫行业工作10年以上、具备城市管理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者优先;
(3)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吃苦耐劳,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4)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2.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垃圾分类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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