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14:44:06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录用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具体以提前电话通知为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资格复审。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前,面试人员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大沙街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张贴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按程序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和政审
以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下一名依次递补。对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合格人员,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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