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9 15:02:51 来源: 东昌府党建
(三)组织考察。 2020年5月下旬,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各街道党工委上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经综合比较,征求多方面意见,确定最终人选,确保人岗相适、好中选优。
(四)公示。 2020年5月底前,对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正式上岗。 2020年6月中旬前,社区工作者到城市社区报到,正式上岗,并进行岗前培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街道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个人档案。社区工作者接受区民政局和街道的双重管理,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管理和考核工作,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三年一聘,凡是不能胜任工作,上级党委对工作不满意,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均不再聘任。
(二)工资待遇按3岗18级标准执行,相关工资手续由街道报区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具体薪酬计算公式为: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1.0×岗位等级对应的薪酬系数,并发放五险一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同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证薪酬。以人事代理为例,若按照3岗18级标准核定的薪酬低于人事代理现有薪酬,可按现有薪酬待遇继续领取报酬,但不再执行人事代理薪酬自然增长机制,直到随着工龄增长,按照3岗18级标准核定薪酬高于现有薪酬,再执行3岗18级标准。
(三)本简章有关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635)8413052
中共东昌府区委组织部
东昌府区民政局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
原标题:聊城市东昌府区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LkqJQrJmNDRwSvKjkW-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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