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12:22:12 来源: 宁波国家高新区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6.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职业资质的,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如户籍地不在新明街道但实际居住地在新明街道的,需提供实际居住地的本人租房合同、暂住证或其他佐证材料;
8.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按照招募人数的1:5比例,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选取网格长岗位15人和流动人口协管员岗位10人进入面试环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占总分的4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分占总分的6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体检:总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审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报街道党工委会议。
(三)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办法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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