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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贺州八步区选聘农村党建组织员13人公告(第二批)

2020-04-28 14:17:11 来源: 八步党建网

【导语】中公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为你提供《2020广西贺州八步区选聘农村党建组织员13人公告(第二批)》,为了方便考生备考,本网站为大家整理了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社区工作者面试题等相关备考内容,希望为你带来帮助,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

原标题:贺州市八步区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农村党建组织员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和《贺州市选拔农村党建组织员工作方案》,进一步充实我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我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第二批农村党建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选聘13名农村党建组织员。

(二)选聘职位。农村党建组织员,原则上在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抓好相关工作。

(三)聘期。聘期统一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但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和农业农村工作。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调查研究能力,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四)优先从应届和往届贺州籍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扶贫信息员中选聘,原则上具备“一肩挑”培养潜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4月26日)

在八步党建网和八步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计划、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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