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1 11:20:53 来源: 临澧县四新岗镇人民政府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镇党委研究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四新岗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分配到村(社区)工作。镇、村(社区)与党建联络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一般一聘3年。
十二、相关待遇
1. 党建联络员工作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工资由县财政承担,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到个人,月工资不低于一般村干部基本报酬;养老保险按政策由县财政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其它保险由乡镇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绩效奖励参照村(社区)干部标准由乡镇、村(社区)予以保障。
2. 党建联络员工作满2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可多途径择优使用:村(社区)干部出缺后,择优推荐使用;定期从表现优秀的党建联络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站所人员;按上级统一部署,每年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考录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指标,面向党建联络员考录公务员。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6-5788006 监督电话:13875016910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镇党委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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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linli.gov.cn/xsxgz/zwgk/rsxx/content_6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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