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0 17:18:28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考试
考试由莞城街道组织人事办和相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形式及时间将由招聘单位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聘用考试。
三、录用程序
(一)考试合格者,由莞城街道组织人事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审查未能通过者不予以聘用。所产生的空缺的职位从考试人员总成绩排名高低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莞城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的视作无效。
(二)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聘用考核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信息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任用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以上最终解释权归莞城组织人事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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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组织人事办
2020年4月17日
原标题:莞城街道2020年4月份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zcjd/gkmlpt/content/3/3100/post_3100137.html#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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