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0 15:58:48 来源: 锡山区人民政府
五、招聘其他事项
1. 体检:按招考职数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2. 政审:由云林街道组织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3. 公示: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锡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云林街道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无异议者,取得录用资格。
4. 录用:一经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关系挂靠劳务派遣公司,相关待遇按街道规定执行。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按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试用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8260317。
七、本招聘简章由云林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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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街道组织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jsxishan.gov.cn/doc/2020/04/20/2887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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