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4 14:46:17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报名方式:
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公室(龙津东路701号一楼)进行报名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81925217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相应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计生证明、工作或失业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龙津东路701号)
3、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街组织办公室成员负责对考察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
(六)聘用
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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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津街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5789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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