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3 14:56:58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待遇和管理
拟招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由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后,按照《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派驻到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区社会组织党委、区各行业党委、新兴领域区域党委、“两新”组织党组织等开展工作,与区委组织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万,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九、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20-8205254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2020年4月13日
原标题: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5788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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