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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湘潭市岳塘区招聘社区工作者29人公告

2020-04-13 14:38:00 来源: 岳塘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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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建设高品质生活社区实施办法〉的通知》(潭市发〔2018〕25号)和《湘潭市岳塘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岳办〔2019〕66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人员29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2020年湘潭市岳塘区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本市户籍或常住本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工作,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同时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 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其中,报考党建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言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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