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0江西兴国县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4人公告

2020-04-13 11:06:18 来源: 兴国县人民政府

【导语】中公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为你提供《2020江西兴国县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4人公告》,为了方便考生备考,本网站为大家整理了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社区工作者面试题等相关备考内容,希望为你带来帮助,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

点击下载: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APP

点击加入社区考试群| 官方微信 sqgzzks| 各省QQ群、微信 | 备考资料大全 | 每日一练

>>更多招聘信息,请微信扫码添加中公小管家,回复社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40周岁以下(1980年后出生),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后出生);

5.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在职公职人员;

8.具有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