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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海淀区东升镇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什么时候发布?(2)

2020-04-09 16:39:54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3、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东升镇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海淀区成府路45号东升镇人民政府103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东升镇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长期居住在东升镇辖区内的考生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是中共党员的请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9)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政审及体检

东升镇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东升镇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按照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发放。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区委社会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海社委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东升镇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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