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 13:58:28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三)体检和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单位为苏州市市立医院体检中心。
1.参照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政审。
3.因应聘人员体检、复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由考务组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符合条件人员与各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并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纳入社区工作者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四、人员待遇及考核、管理
人员待遇标准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7817。
原标题:苏州市姑苏区2019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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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gusu.gov.cn/gusu/front_gsxw/20190415/001004_c1cb8abe-4208-49bb-952c-de73abd2df6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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