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1 14:32:50 来源: 淄博经济开发区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它情形。
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经过聘用单位同意。
(二)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标准: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最低薪酬系数为1.0,最高薪酬系数为1.54)。薪酬具体执行按照《山东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九、咨询、纪律监督及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57367
监督电话:6584021
附件1: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3: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 2020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人员花名册.xls
原链接:http://www.zbjkq.gov.cn/art/2020/3/31/art_9975_1908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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