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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临沂市兰山区考聘城市社区专职人员140人公告(4)

2020-03-30 11:07:49 来源: 兰山区人民政府

5、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6、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由报考岗位所在聘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聘用单位组织按照总成绩排名和岗位要求进行选岗。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聘用单位负责。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区劳务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并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兰山区劳务合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

兰山区劳务合作中心

2020年1月22日

原标题:临沂市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辅导课程:2020临沂兰山区社区工作者招140人辅导课程

源链接:http://www.lyls.gov.cn/info/1059/1142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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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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