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7 14:49:46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荔湾区红楼街38号)。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官由桥中街领导和组织办人员组成。
(三)成绩构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组织拟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察
考试合格后,初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聘用和备案等
拟聘用人选名单上报区委组织部,并通过广州荔湾网(网址: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桥中街组织办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咨询电话:81753633、8175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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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5746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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