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15:15:40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必须具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报名程序与聘请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325室。联系人:常先生,联系电话:82291120。
(二)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提供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3.律师事务所受聘律师名单清单及执业年限(由律师事务所自主编制表格,表格必须由本律师事务所受聘律师名单及其执业年限,并由律师事务所在表格上盖章);
4.律师事务所拟派驻我单位的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验证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三)评审方法及规则
1.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质的单位,在评审当天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单位指定的地方参加评审,资料由报名单位根据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按照顺序装订,并在第一页和骑缝加盖单位公章。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由评审小组的评委进行综合打分。如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报名且符合报名资质的,该律师所为中选单位,该单位的报价为竞得价;如有两家或以上律师事务所报名且符合资质的,由本次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各报名单位进行评分,分数最高者为中选单位,该单位的报价为竞得价。
3.对评比结果及中选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与中选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六、本方案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鱼珠街道办事处所有。
点击下载>>>
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综合评分标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xls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6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5732847.html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