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16:24:15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三)政审及体检
海淀镇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海淀镇安排进入基层单位及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对因资格审查、政审、体检等原因造成录取出现差额的情况,按照递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考试进行递补录取,如无符合条件考生,则该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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