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14:39:09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荔湾网(网址: 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九、工资待遇
按照穗组字〔2018〕37号文有关精神,党建指导员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人员。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550368 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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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组织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5729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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