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5:22:51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海龙街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具体表格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簿的家庭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街道组织办公室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机试二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60%、机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公示与录用
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街道组织办公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工资待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本次招聘的环保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7万元/人/年。
五、注意事项
1.考试时需参加面试和计算机考试;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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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5685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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