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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河北区上半年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2020-03-02 16:41:28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导语】2020天津河北区上半年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暂未发布,去年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4日,今年发布时间大概在3月上旬,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了帮助更多考生了解考试相关信息,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历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信息以供参考,另外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还提供了历年社区招聘考试的模拟试卷,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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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摘自:2019年天津河北区上半年招聘社区工作者38人公告

按照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8]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河北区拟面向社会、退役士兵、现役军人家属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笔试、成绩公示、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公示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者,指在社区工作站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河北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在河北区居住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丧失行为能力的等其它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辞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生活待遇

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7〕82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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