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6:41:28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导语】2020天津河北区上半年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暂未发布,去年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4日,今年发布时间大概在3月上旬,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了帮助更多考生了解考试相关信息,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历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信息以供参考,另外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还提供了历年社区招聘考试的模拟试卷,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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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摘自:2019年天津河北区上半年招聘社区工作者38人公告
按照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8]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河北区拟面向社会、退役士兵、现役军人家属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笔试、成绩公示、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公示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者,指在社区工作站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河北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在河北区居住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丧失行为能力的等其它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辞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生活待遇
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7〕82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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