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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2)

2020-02-21 12:28:28 来源: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组织报名

1、发布选聘公告、组织报名:在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hdkfq.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项将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予以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审核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等信息是否属实。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页、职称证、党支部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测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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