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7 09:54:18 来源: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就业,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计25个,其中定向招聘“六类人员”名额5个,定向先批录取;其余20人设A岗(10名)、B岗(10名),A岗工作内容包括夜间值班,单独入户等,适合男性,B岗不限。报名人数与所设岗位指标比例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不足,由山海关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相应调整招聘指标。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山海关区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且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定向招聘“六类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且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指标中定向招聘“六类人员”是指: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3、“三支一扶计划”人员;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上均需服务期满);5、退役大学生士兵;6、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驻秦部队现役军人经批准办理随军手续的家属)。
以上“六类人员”需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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