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 14:21:41 来源: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司根据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上岗的相关人员,根据南沙区委组织部、镇(街)党(工)委工作需要,可在区、镇(街)范围内调动。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考试辅导培训班,无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本公告由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胡先生、王女士)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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