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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南沙区组织员招聘173人公告(2)

2019-11-22 14:21:41 来源: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核

1.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审核环节人员。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布。

3.资格审核要求:考生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考生个人承诺书、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社保缴交、合同等证明,未缴交社保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自行下载打印《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并签名。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情况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信息为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反应、举止礼仪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五)体检

1.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体检统一由我司指定南沙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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