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0 14:41:26 来源: 盖州市人民政府
5、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6、近期本人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两张。
7、由本人提供未就业承诺(在报名登记表中承诺,“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目前处于未就业状态”);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不得另报其它县(市)区的基层服务岗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于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和体检
1、考试
由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张卷,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总成绩60%,申论占总成绩40%)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岗位选择
考试工作完成后,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分数最高者优先挑选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本人意愿,采取现场协商等方式选择岗位)。
3、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盖州市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进行公布发布。考生自行查询。
4、确定拟录人选
考试通过后,每个岗位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依据考试成绩及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拟录人员。如录取岗位的拟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将进行加试。
5、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盖州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拟录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标准(体检费由拟录取人员个人承担)。
对于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盖州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通过 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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