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17:35:44 来源: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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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临时用工人员及社区专职人员用人机制,根据《大渡口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大渡口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镇机关临时用工人员及社区专职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镇机关临时用工人员12人,社区专职人员4人。
(二)招聘范围
具有重庆市户口,热爱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 镇机关临时用工人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本人无不良嗜好和违法前科;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能熟练应用office,尤其是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5)曾受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2.社区专职人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本人无不良嗜好和违法前科;
(2)年龄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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