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9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63人公告(4)

2019-09-20 17:00:42 来源: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招考主管部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六)签约上岗

公示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过程中,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如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4.公示期满,人社局(民政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3年。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用工方式均为劳务派遣方式。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