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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襄阳市樊城区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公共服务人员106人公告(4)

2019-09-12 14:36:23 来源: 樊城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及考察

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所报考镇、办事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樊城区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在市卫健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樊城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组织各镇、办事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进行汇总报送区人社局。

五、选岗、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选岗

区人社局、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按体检及考察合格考生报考所在镇、办事处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聘用社区岗位,组织选岗。具体选岗的时间、地点由区人社局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网对外发布公告,并由区网格化管理中心提前3天通知考生。出现考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岗的情形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可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同时对递补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进行选岗确认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樊城区人社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所报考镇、办事处岗位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区政府同意后下发聘用文件,由社区所在镇、办事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三年之内不得调整到其他社区。

(四)人员递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本次考试在各镇、办事处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12月31日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人员享受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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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原标题:2019年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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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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