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17:01:51 来源: 沙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全区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结合目前全区社区工作者员额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解放街道、崇文街道、中山街道、胜利街道、朝阳街道、立新街道所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7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和特点
社区工作者是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范畴),本次招聘对象主要从事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需要每天深入小区楼栋,收集社情民意,组织发动楼栋长等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为居民提供服务。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具有沙市区户籍、配偶为沙市区户籍、有沙市区房产、沙市区常住居民等条件之一的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征信状况好,品行端正,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政治素质高、工作热情高、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居民党员、志愿者、退役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经街道党工委推荐,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上以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2022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从事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4.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从业记录人员或曾被社区辞退的人员;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招聘计划,在沙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日沙市”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沙市区民政局一楼大厅(沙市区长港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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