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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普安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10人公告(4)

2019-09-05 10:21:03 来源: 普安县人民政府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0.6+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一下环节资格。

(二)加分确认及现场资格复审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通知。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0.6+预加分,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到低分确定;根据加分确认后笔试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加分确认后末尾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者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学历仍相同的,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均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1.现场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到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人社局一楼)现场进行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提供由乡镇(街道)或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相关材料;

(3)在职社会化工作者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和县总工会出具的相关材料。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原件1份;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一下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0.6+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县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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