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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酒泉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4名公告(3)

2019-09-03 11:27:45 来源: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

(一)工资标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三部分构成。

基础工资:结合酒泉市经济发展和聘用人员工资水平,原则上按照不低于甘肃省政府确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的150%(含需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确定。

工龄工资:可按照每满一个工龄年每月增加50-100元的标准确定(工龄从被聘用到工会之日起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岗位津贴:可按照入职每月30元、晋升为工会部室负责人每月80元,选任工会主席每月100元的标准确定。

(二)社会保险。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可根据当地城镇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有关规定,确定缴费基数,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三)福利待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取暖补贴、计提福利费、计提工会经费、参加职工互助保障等相应的福利待遇。未休假的可发给未休假补助。

(四)考核奖惩。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每年由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对其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调整岗位等的依据。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可根据情况,发给与本人一个月基础工资等额的奖金;对考核为优秀等次者(比例控制在20%以内),可根据情况再发给不超过本辖区优秀公务员一次性奖励标准的奖金。考核基本合格的,由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领导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限期整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具体待遇标准由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根据人员管理权限,在本条确定的范围内,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期间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工作经费,由签订劳动合同的总工会负责承担。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市人社局全程监督。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标准和程序操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因人设岗、弄虚作假、跑风漏气,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确保把优秀人员选拔到基层工会提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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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总工会

2019年9月2日

原标题: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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