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 13:26:50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组织考察
1、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2、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建指导员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越组通〔2018〕61 号)文件规定,按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资格审核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登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联系人:欧小姐、陈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联系人:郭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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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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