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 13:26:50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定于2019年9月下旬,在越秀区信息网()“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公布。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数少于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越秀区信息网()“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职位所在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3、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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