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0 11:17:18 来源: 青岛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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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的开展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民生工作,提高基层工作经办能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A1: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专职工作者18名。
岗位A2:便民服务中心残疾人专职社工1名。
岗位B1:河套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20名。
岗位B2:河套街道残疾人专职社工2名。
岗位C1:红岛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20名
岗位C2:红岛街道残疾人专职社工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青岛红岛经济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3.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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